我原以为这是一篇由希伯来语翻译成英文后,我又将其英文原文翻译成汉语的新闻(——说起来有点搞笑!),仔细看过才明白,原来是以色列一位把自己发表的博客文章翻译成英语后发给了blogoscoped(国内似乎需要架梯子才能登陆)。原文讲的应该是有人在以色列状告一个blogger.com用户在自己的博客上发布诽谤自己的信息,Google同意了法院关于Google提供被告的相关信息要求的决定。这样的消息应该更加准确的展示了Google公司,而不是那个似乎不畏政府压力保护用户隐私的“完美”公司,相对来说关于Google的“完美”做法更大可能是当时的公关需要(公关稿),当政府真正强硬的时候Google还是会让步。当然了,形象归形象服务归服务,Google在提供的产品上确实是非常优秀的。 (this is my 100th log-这是我这里的第一百篇文字)
以下是译文:
Slav Ben Ari 告诉我这则发布在他的博客里的新闻——我不懂希伯来语,所以我不能确认这则消息:
<<你可能非常有兴趣知道Google以色列被以色列法庭强行要求提供Blogger.com上blogger用户的ip地址。Google同意提供相关信息,而不再是之前 法院建议的那样: 那位blogger.com用户有机会主动匿名地回应这个提议(这里的“提议”应该是指Google向法院提供ip地址)。
可以确认的是Google将会把ip交给法官过目,除非该blogger.com用户主动回应,否则ip信息将会提供给原告。被告blogger.com用户(在他收到了Google发给他的通知信息后)没有(对法院之前提供的建议)回应,于是Google向法院提供相关信息变得理所当然。
无论如何,被告blogger.com用户受到了诽谤的指控。>>
(美国传统词典定义“诽谤”为“口头表达不实陈述而损坏某人的名誉”,这样的解释比“关于某人的一个不实和泄露的陈述或报告”更好。)
(发生这样的情况)是因为Google(以色列)的Blogspot服务器不是在美国吗?
在另一则最近的新闻里,一个美国法官决定 保留一个昵称为“Ortho Mom”的Blogspot blogger的匿名权。
[感谢 Slav Ben Ari!]
英文原文:Did Israel Court Get Google to Reveal Blogger Identity?
